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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微网消息,6月16日,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印发《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》,其中提到,对整车企业研发或导入新能源车型(含二类底盘)并投产上市实现销售的,综合考虑车价、车型、产值和销量,给予单个车型最高5000万元的产销奖励。
鼓励支持整车企业、零部件总成企业联动行业商协会等单位引入零部件供应商,对每引入零部件供应商达到5户且平均每户实际投资规模达到2000万元,或每引入零部件供应商1户且实际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的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,给予100万元的奖励。
鼓励整车企业、零部件总成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零部件供应商出具订单、应付账款等供应链金融融资凭证,年融资总额达到5亿元的,给予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2‰、最高100万元的奖励。
对采购符合条件的“三电系统”、年采购额达到5000万元的整车企业(关联企业除外),每增加500万元采购额奖励10万元,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,以该企业上年采购总额为基数计算次年奖励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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